为切实做好2010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渭南市2005—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灾害分布发育规律、主要诱发因素和危险危害程度,制定本方案。
一、防治方案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以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健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和应急处置力度,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1、各级政府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负总责,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
2、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
3、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量力而行。
4、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由各级政府负责。
二、全市地质灾害现状及2009年地质灾害概况
我市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地裂缝。全市可划分出12个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面积1624.7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12.37%。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600处,其中危重地质灾害隐患点 230 处,威胁10343 户46183 人,一般地质灾害隐患点 370处,威胁 4015户18020人。
2009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18起,其中地面塌陷7起,崩塌7起,滑坡4起。由于监测到位、预警及时、撤离迅速,均未造成人员伤亡。
三、2010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据市气象台预测,2010年1~10月份全市总降水量趋势为:南部535~590mm,中部470~525mm,北部520~580mm,与常年相比正常略偏多。降水趋势为夏秋季降水偏多,预计6月下旬开始进入多雨时段,8月上旬后期至下旬前期有轻伏旱,9、10月份降雨偏多,有弱秋淋,出现日期接近常年。
根据全市地质环境特征、地质灾害分布规律,结合2009年地质灾害灾情、隐患点稳定状况和市气象台对2010年全市降水量趋势初步预测,预计2010年全市地质灾害发生频度、密度和造成的损失将呈平缓增长趋势,地质灾害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预计局地暴雨将有可能造成泥石流、滑坡灾害,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严峻。
四、重点防范区段和防范期
(一)重点防范的区域
东北部黄河沿岸与黄土沟壑片区:包括大荔县、合阳县及韩城市。黄土沟壑边坡地带以小型崩塌、滑坡为主,韩城北部煤矿区以地面塌陷和地裂缝为主。
北部黄土台塬片区:包括白水县、合阳县、澄城县和蒲城县。主要为煤炭开采造成的大、中型地面塌陷、地裂缝等次生灾害。
南部秦岭北麓片区:包括潼关县、华县、华阴市和临渭区。地质灾害类型以大、中型泥石流、崩塌、滑坡为主。
(二)重点防治段
结合人口密度、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密度与危害程度,进一步划出了重点防治段和重要防治点。
(1)地质灾害重点防治村镇
泥石流严重威胁的村镇有潼关县桐峪镇、华阴市夫水镇及玉泉院街道办事处;地面塌陷严重威胁的村镇有白水县西固镇南峁村、澄城县安里乡及尧头镇、蒲城县坡头镇桥东村和罕井镇烽火村;滑坡严重威胁的村镇有大荔县范家镇裕西村。
(2)地质灾害重点防治段
重点防治的重要交通干线:西安-南京铁路临渭区-华县段崩塌、滑坡重点防治地段;白水-铜川铁路白水段崩塌、滑坡、地面塌陷重点防治段;华山峪及陇海铁路华县-华山段泥石流重点防治段。
(3)地质灾害重点防治矿区
泥石流灾害隐患严重的矿区有:潼关金矿区东桐峪、西峪、善车峪以及华县金堆城钼矿区等。
崩塌、滑坡灾害隐患严重的矿区有:韩城阳山庄铁矿、桑树坪煤矿等。
地面塌陷、地裂缝灾害隐患严重的矿区有:合阳王村煤矿、董家河煤矿、白水煤矿等。
(三)重点防治点
危害性严重的地质灾害点为工程防治的重点(见附表)
(四)重点防范期
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水密切相关,预计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段为5月至9月,其中6月至8月为地质灾害高发期。雨水冲刷使山体表部岩土体松动,在降水作用下极易引发大量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因此,在这段时期需加以重点防范。
五、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渭南市2005—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安排部署, 2010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开展隐患排查,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各县(市、区)要加大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力度,要重点对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和防治段进行排查。
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体系。对每处隐患点都要落实监测人、监测责任人,并落实“两卡一预案”,即单点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以及防、抢、撤预案。落实监测责任,规范监测记录,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导致群死群伤事故。
继续推进“十有县”建设。开展以“有组织领导机构、有一划两案(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稳定经费渠道、有落实到人的监测体系、有国土所负责地质灾害联络员、有排查巡查报告决策等制度、有宣传画警示牌、有地质灾害气象预报、有报警简易器材和有对相关人员的培训”为内容的“十有县”建设。全面增强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完善防灾各项机制、体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
(二)加强协调会商,推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气象部门在汛期继续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通过电视台、网络和手机等载体及时向社会发布预报预警信息,特别是短时和局地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要指派专人注意收(查)看电视台(陕西卫视)和“陕西地质环境信息网”(sx.cigem.gov.cn)发布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当本地有三级以上预报预警信息时,应及时做好通知和应急防范工作。
(三)加强应急建设,提高地质灾害应急能力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渭南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应急中心、应急专家队伍、应急平台,完善预防和预警机制,提高应急响应时效,做好应急保障,全面提升我市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
(四)加大治理力度,消除地质灾害重大隐患
对于因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原则,责成责任单位治理;对于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治理,治理经费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于汛期突发的稳定性较差、危险性较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及时组织应急处置。
六、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安排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市、县、乡、村都要逐级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国土资源部门要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建设、水利、交通、气象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落实经费,保障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用于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应急和治理工作,重点用于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远程会商能力、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以及开展地质灾害宣传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地质灾害防御与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
(三)检查到位,强化值守
我市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汛期以及冬春冻融期,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认真汲取子洲黄土崩塌灾害的教训,积极组织开展汛前检查,冬春冻融期以及汛期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防御措施落到实处。特别是对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要责成责任单位迅速落实防治措施。
各县(市、区)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建立和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24小时专人职守的值班制度。要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和月报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75号)的规定,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灾情和地质灾害成功预报情况等如实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四)面向基层,宣传培训
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强化《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与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防治管理基本技能的宣传培训。制作专题宣传片、公益广告片,结合“防灾减灾日”、“地球日”、“土地日”,采取电视、广播、展板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印发宣传画册、手册,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的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地质灾害防治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的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同时要深入到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点采取形式多样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
(五)部门联动,协同应对
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加强与发展改革、气象、水利、交通、建设、民政、扶贫等部门的协作,加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配合,形成地质灾害防治的强大合力,提高防灾减灾效果。发生突发地质灾害等紧急情况时,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与职责,积极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气象部门负责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雨情等气象信息,做好气象服务保障工作。
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及其输水管线地质灾害巡查、监测与防治,及时准确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水情等水文信息。
建设部门负责城镇及重要建筑设施的地质灾害巡查、监测与防治。
铁路、交通部门负责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沿线地质灾害巡查、监测与防治,确保救灾物资、设备、药品、食品的运输顺畅。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加快灾后重建、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搬迁等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为重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和防治提供必须的资金保障。
地震部门负责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准确地震信息。
旅游部门负责旅游区的地质灾害巡查、监测与防治。
通讯部门负责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应急的通讯畅通。
民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公安等部门,应当在地质灾害发生后,及时设置避难场所、灾民安置点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2087095,值班传真:2087095。
渭南市2010年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2010年4月
序号 位置 类型 规模 危害程度 危及对象 发展趋势预测 应急防御措施
1 蒲城县坡头镇梁家巷 地面塌陷 大型 特大级 危及400户、1600人、2400间房屋 2003年出现地面裂缝、房屋倒塌现象,不稳定 加强监测,及时疏散群众
2 蒲城县罕井镇北白提 地面塌陷 大型 特大级 危及360户、1300人、2160间房屋 汛期可能出现地面塌陷 加强监测,及时疏散群众
3 合阳县同家庄镇雷家咀 崩塌 小型 较大级 危及30户、105人、240间房屋 汛期可能出现崩塌 加强监测,及时疏散群众
4 白水县西固镇南峁村 地面塌陷 大型 较大级 危及142户、500人、421间房屋 汛期可能出现地面塌陷 加强监测,及时疏散群众
5 白水县西固镇田家河村 滑坡 中型 较大级 危及57户、289人、120间房屋 汛期可能出现滑坡 加强监测,及时疏散群众
6 大荔县范家镇裕西村 滑坡 中型 重大级 危及70户、280人、400间房屋 后缘裂缝明显,次级滑面贯通,局部滑塌,稳定性差 危险区住户逐步搬出,加强监测预警,雨季加强巡查
7 韩城市桑树坪镇赵家山村 地面塌陷 大型 重大级 危及235户、1200人、1200间房屋 汛期可能出现地面塌陷 加强巡查,设立警示标志
8 韩城市板桥乡石家庄 地面塌陷 大型 较大级 危及259户、1040人、329间房屋 汛期可能出现地面塌陷 加强巡查,设立警示标志
9 华阴市岳庙办村峪 滑坡 中型 较大级 危及35户、132人、150间房屋 汛期可能出现滑坡 加强巡查,设立警示标志
10 华阴市桃下镇东光村 泥石流 中型 较大级 危及65户、330人、200间房屋 降雨可能诱发泥石流 加强巡查,设立警示标志
11 临渭区桥南镇黄狗峪 泥石流 大型 特大级 危及300户、1200人、1000间房屋、铁路100m 、财产160万元 不稳定 加强监测,及时撤离
12 临渭区阳郭镇凡梨沟 泥石流 巨型 特大级 危及400户、1500人、1200间房屋 不稳定 加强监测,及时撤离
13 临渭区向阳办康沟 泥石流 中型 特大级 危及182户、1600人、280间房屋 不稳定 加强监测,及时撤离
14 华县大明镇里峪口 滑坡 中型 较大级 危及59户、206人、186间房屋 降雨可能诱发滑坡 加强监测,设立警示标志
15 华县大明镇太通安 崩塌 中型 较大级 危及62户、165人、186间房屋 降雨可能诱发崩塌 加强监测,设立警示标志
16 澄城县安里乡光录村 地面塌陷 中型 重大级 危及259户、900人、1295间房屋 不稳定 加强监测,及时疏散群众
17 澄城县安里乡南尧村 地面塌陷 大型 重大级 危及145户、520人725间房屋 2002年地裂缝发育最为严重,有加大趋势 避让,加强监测
18 澄城县安里乡郊城堡村 地面塌陷 大型 重大级 危及301户、1204人1505间房屋 汛期可能出现地面塌陷 加强监测,设立警示标志
19 潼关县桐峪镇桐峪村 泥石流 巨型 重大级 危及181户、864人798间房屋,30个单位及陇海铁路安全 滥采乱挖形成的废石弃渣沿出坡及沟谷随意堆放,严重堵塞河道,若遇较大降雨,必引发一定规模的泥石流 加强监测,及时疏散群众
20 潼关县安乐乡蒿岔峪 泥石流 巨型 重大级 危及140户、550人500间房屋 滥采乱挖形成的废石弃渣沿出坡及沟谷随意堆放,严重堵塞河道,若遇较大降雨,必引发一定规模的泥石流 加强监测,及时疏散群众
21 潼关县安乐乡潼峪 泥石流 巨型 重大级 危及200户、500人400间房屋 遇较大降雨,极易引发一定规模的泥石流 加强监测,及时疏散群众
22 潼关县高桥乡三河村 黄土崩塌 中型 较大级 危及60户、245人205间房屋 沟壁陡直,不稳定斜坡发育,若遇雨季,可发生一定规模的黄土崩塌。
23 富平县热氏河 崩塌 小型 较大级 危16户、77人76间房屋 汛期可能出现崩塌 加强监测,设立警示标志